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涉及到驾车
撞死行人的行为是否会触发
刑事处罚即服刑,核心问题在于
机动车驾驶员在此次
交通事故发生期间,是否违背了交通运输管理相关规定。假如未曾违反
交通规则而引发交通事故造成行人人员不幸丧生,那么该机动车驾驶员只需承担相应的
民事赔偿责任,不会构成
刑事犯罪。
然而,若机动车驾驶员确实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
法规,进而酿成
重大交通事故,致使
受害人死亡、重伤或对
公共财产、
私人财产造成严重损害,则可能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的惩罚;如存在交通运输
肇事逃逸或其他极其恶劣的情节,将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若因
逃逸行为导致他
人死亡,则将面临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严厉制裁。若此次交通事故属于纯粹的交通
意外事件,且机动车驾驶员并无任何过失,那么他将无需承担
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
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
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
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
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
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
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
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