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
刑事诉讼过程中,取保候审作为一项重要的强制性措施,其主要功能在于确保
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在被捕之后,能够依法享有一定期限的自由度,以便使
诉讼程序得以顺畅地进行,并且能有效保护被
保释人员的合法权益。按照中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
诉讼法》)第79条的明确规范,
保释期限的最长期限原则上不应超过12个月。
然而,必须明确指出的是,获得保释并不代表被保释者必将免于入狱服刑。保释的核心意义在于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等候审判期间不至于逃避
法律制裁,而并非对其实施的
犯罪行为作出定性评价。若在保释期间内,司法机构发现被保释者存在新的犯罪行为或者有逃避法律制裁的可能性,那么他们有权决定对其执行
逮捕或者变更为其他更为严厉的
强制措施。倘若被保释者最终被判定有罪,那么他们将依据其所犯下罪行的严重程度以及相关法律
法规,来决定是否需要入狱服刑。因此,我们必须认识到,保释并不能完全
保证被保释者不会面临牢狱之灾,这主要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司法机构的判断。如果被保释者在保释期间的行为表现出其可能构成
犯罪,或者在保释期结束后,司法机构认为有必要继续追究其
刑事责任,那么他们可能会对其采取逮捕或其他强制措施,并在审判结束后根据判决结果来决定是否需要入狱服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
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