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罪归属特别主体范畴,其行为主体必须具备特殊的身份资格。在我国现行的
刑法规定中,侵占罪的行为主体主要包括两类人群:即代为保管他人财物的相关人士以及对
遗失物和埋葬物的发现者或持有者。此种情况表明,一名公民只有基于某种特定的相互关系或者处遇而合法地拥有或支配着别人财物时,才有可能成为侵占罪的行为主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
将他人的
遗忘物或者
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