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取保候审阶段,倘若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违犯了有关取保候审的严格规定,亦或是存在其他法律明文规定的特殊情况,那么法庭、检察官机关以及公安部门便有权决定对其采取
逮捕措施,并将其重新
羁押于看守所内进行后续审判程序。
值得注意的是,这里并不代表所有处于取保候审状态下的涉案人员都会被强制收监,而是要根据案件本身的具体情况做综合考量和评估。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
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
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