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之明确规定,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部门在接到
变更强制措施的申请后,应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决策。因此,关于
取保候审的等待时间,我们建议应该控制在三天之内。若不能同意申请人进行
强制措施的变更,则应对申请人进行通知并给予详细解释的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
法定代理人、
近亲属或者
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