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
帮信罪”,即是指“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该项法律条款收录于《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倘若
行为人并未实际参与
犯罪行动或其情节较轻且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有限,依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可考虑不予追究其
刑事责任。
此外,若行为人在调查阶段能够主动向
司法机关自首,如实交代自己的罪行,积极退还
违法所得,甚至有
立功表现等,那么他们便有可能获得从轻或减轻
刑罚的宽大处理。
然而,是否会被
提起公诉,最终仍需由检察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