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
危险驾驶罪同样具备使得罪犯得以适用
缓刑判决的可能。
根据现行的相关法律
法规,
刑法典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因犯下
拘役或者
有期徒刑三年以下的罪行而被判罚的
犯罪分子,如果其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那么法官就有权宣告缓刑:
1、
犯罪情节相对轻微;
2、有明显的悔过之意;
3、不存在再次犯罪的风险;
4、宣告缓刑不会给其所在社区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对于
未满十八岁的
未成年人、正在怀孕或哺乳中的女性以及已经年满七十五周岁的老年人,他们在面临上述情况时,更应该得到缓刑的宽大处理。
《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
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
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