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保险合同纠纷问题,
当事人首先可以选择协商方式加以解决;
如若协商无果,可依照
保险合同中载明的规定向相关机构提出
仲裁申请;如果在
签订合同时并未对此事做出明确约定,并且在事后也未能就此形成仲裁协议的话,则可直接向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所在地的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鉴于保险合同多数情况下是采用格式化的合同形式,因此当涉及到保险
合同条款产生争议时,法律上一般会作出有利于
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
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
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
保险法》第三十条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合同条款有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合同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