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层面上,
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均可申请延长
取保候审的时限。
然而,最高时长不能超出十二个月。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能被判处
管制、
拘役或独立使用
附加刑者;或者可能因此罪行而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的
刑法,且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性;又或者在
羁押期限届满后,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需要继续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等情况下,均可申请取保候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
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
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