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司法机关对
诉讼费用缴纳问题所确立的相关
法规,对于涉及到
债务纠纷的
民事诉讼,
败诉方应承担
诉讼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诉讼费用;
然而,若诉讼一方决定
委派律师进行
代理诉讼活动,则相应的律师
佣金则需要由委托方自行承担。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在诉讼案件中,败诉方需承担诉讼费用,但如果
胜诉方愿意主动承担此项费用,则不在此限。
此外,在民商事案件中,若某一方在诉讼中被列为被告,且在聘请律师后成功击败原告,那么该被告有权向原告索取其所支付的律师费用(法律明确规定,一方
当事人有义务偿还另一方当事人因案件审理所需支付的必要费用)。因此,在处理债务纠纷时,可以在
起诉书中明确提出由败诉方承担律师费用的
诉讼请求。
《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
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
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