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
劳动者正式辞去其工作职务之时,雇主有责任于离职当日对劳动者的
工资进行全面且详实的结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劳资双方
当事人在合法的基础上解约或者终止就业协议后,用人单位必须当日一次性清偿完劳动者的所有工资。除工资
清算之外,用人单位还需向劳动者提供正式的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并且在不超过15日的时间内为劳动者办妥人事档案以及
社会保险等相关手续的转移事宜。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
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
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
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