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出租车所购买的特定保险,其理赔额度通常在80%-95%之间浮动。具体而言,在
发生交通事故并判定驾驶员承担责任的状况下,保险公司将按照驾驶员所担责程度的比例,对所有应支付赔款总额进行
赔偿,赔偿比例范围在80%-95%之间(剩余部分则属于
保险条款规定的免赔范畴)。若驾驶员在事故中承担全责,则赔偿比例为80%;若
主要责任由驾驶员承担,则赔偿比例为85%;若事故双方均有责任且责任相等,则赔偿比例为90%;若驾驶员仅承担次要责任,则赔偿比例为95%。
值得注意的是,出租车作为具有商业性质的运输工具,其所有权通常归属出租车公司,因此,关于车险的投保决策亦属于公司的重要事务。鉴于出租车
保险理赔事宜的复杂性,出租车公司会审慎评估其实际需求,以决定是否为车辆投保车险。唯有如此,在遭遇
交通事故时,驾驶员方能获得充分的保障。鉴于出租车公司所管理的车辆数量庞大,投保所需费用亦颇为可观,故通常会采用与保险公司
签署合同的方式进行投保。出租
车保险保额,通常是指车辆损失险的保额。所谓车辆损失险,即负责赔偿因自然灾害或
意外事故导致车辆本身遭受的损失。此乃车险中最为核心的险种。在一般情况下,出租车司机选择车辆损失险的保额时,多倾向于采用第三种方式进行确定。
然而,确定投保金额并非越低越好,亦非越高越好,否则便构成了超额投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
保险法》第五十九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已支付了全部保险金额,并且保险金额等于保险价值的,受损保险标的的全部权利归于保险人;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取得受损保险标的的部分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