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离婚手续后,如何为子女登记户口呢?以下是具体步骤:
首先,您需要前往当地的民政部门申请并领回
离婚证书或是法院所出具的
离婚判决与该判决已经生效的证明文件;
其次,持有
孩子抚养权的一方需要携带户口簿去当地拟迁移地点的公安机关办理准许迁入的证明;
最后,携带该准许迁入证明回到原有
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请他们在这份准许迁入的证明上盖章并显示同意迁出的意见,随后这份盖好章的证明就能够提交给迁入地的公安机关用来办理孩子户口的迁移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
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
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