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
盗窃犯罪行为的嫌疑人在受到
刑事拘留之后能否申请
保释,也就是所谓的
取保候审,这个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具体的案件细节以及涉案人员的个人状况。一般而言,如果嫌疑犯本身并不具备
社会危害性的特质,同时他的存在也无法对正在进行的调查工作造成任何实质性的阻碍,并且他本人愿意配合提供
担保人或者缴纳相应的
保证金,那么他就有可能获得取保候审的机会。
然而,最终的决定权仍然掌握在法院或者公安机关手中,他们需要根据案件的性质、情节的严重程度等多方面因素来综合考虑并作出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