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取保候审期间退还
保证金的事宜。
取保候审制度,乃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
民法院依法对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一种要求提供保
证人或缴纳保证金的强制性措施,以此督促相关人员不逃避法律调查与
起诉审判,随时准备接受
传唤出庭。若在此期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严格遵从相关约束,未有试图逃避搜查、审判之举,亦无其他任何
违法犯罪行为,待
取保候审期限届满之后,便可申请退还所缴纳的保证金。关于具体的
退款流程及时间安排,通常会在
取保候审决定书中予以明确规定,或者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
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