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面对被采取
保释候审措施时,无需一昧寻求
律师帮助。此种举措是指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
民法院授权
犯罪嫌疑人、被告者提出保
证人或缴纳
保证金,以确保他们遵守相关法律
法规,积极配合司法部门进行调查、审讯及判决。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者及其
法定代理人均有权利申请采取保释候审。这就意味着,上述人员可不通过律师直接向相关司法部门提交保释候审申请。尽管如此,律师凭借其深厚的
法律知识和丰富经验,能够为犯罪嫌疑人、被告者提供更为全面和专业的法律服务,这些服务包括但不仅限于申请保释候审以及辩护等环节的协助。因此,在有条件的情况下,选择聘请律师无疑能更有效地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者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
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