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已签署城拆补偿协议,然而却发觉所获补偿极不公道,尚存部分合法途径予以法律援助。
首先,您有权利尝试通过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
行政诉讼,试图保卫自身的应有权益。假如存在可推翻协议的法定事由,例如以强迫、欺骗等不正当手段成功签下协议,即可考虑向法院提出变更或废止此份协议。当您发现提交的补偿协议方案后,其他人得到的待遇与您相比更为优越时,法律准许的前提下,您有权主张您应有的权益。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应积极收集相关
证据,如城拆通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资料,以便在未来的谈判或法律程序中有充分的依据。
同时,也不要忘记保持冷静,并尽可能地积极与城拆方面进行沟通协商,以期获得公平合理的解决方案。如果经过多次协商无果,您可以坚决守护自己的权益,走上法律途径,利用行使
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权力,以此来保护和捍卫自己的正当权益。总而言之,即便您早已签署城拆补偿协议,若遭遇不公平对待,仍然有权寻求法律援助。然而,为了避免错过期限内的法律救济不受支持,我们主张您尽早采取法律行动。
《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