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乃属
企业法人组织之一,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其所应负之
民事责任须由资产承担。因此在破产情况下,所有
债务皆需凭借公司资产予以清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第三条明文规定,公司作为一种具有独立人格的企业法人实体,拥有专属的
法人财产权,且须以其全部财产为限,对于公司负债负有全面清偿之责。
《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
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
认缴的
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