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过庭审之后,并不意味着您将会面临牢狱之灾。请您务必按照庭审通知书记载的具体日期、场所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准时出席庭审,切勿迟到,亦不可无故缺席或携带不齐备的
身份证明文件及
证据原件。若您接到正式通知后,无合理解释而拒绝出庭,或者未经
仲裁法庭批准擅自退出庭审,那么对于申请人来说,将视为其主动撤销
仲裁申请;而对于被申请人而言,则会被判定为缺席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
不服判决的上诉和
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
判决书、
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