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脱
漏税行为将会成为
逃税罪的
构成要件之一,在及时补交应纳款项后,通常情况下不会面临
法律制裁。
然而,如果在过去五年内因为逃避缴纳税款而受到过
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部门赋予两次及以上行政惩罚的情形,就可能会触犯
刑法,受到相应的
刑事问责。对于那些利用
欺诈、掩饰手法躲避缴纳应纳税款且金额较大、占应纳税额比重超过10%的纳税人,将面临最高三年以下的
有期徒刑或
拘役处罚。
另外,对于那些采用欺骗和掩盖手法进行
虚假纳税申报或完全未申报,以逃避缴纳应纳税款且金额较大、占应纳税额比重超过10%的纳税人,其则可能面临最高为3至7年的有期徒刑,同时还需要承担罚款的责任;倘若情节更为严重,
涉案金额巨大且占应纳税额比重大于30%者,将按照3至7年的有期徒刑
量刑标准,同时
罚金亦不可免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条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
退税、
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
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