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遵行各项规章制度,自
法人进行变更之后,原属公司的所有债权、
债务皆由变更后的公司全权担负,无需额外加以特别声明。倘若确有必要提供相关情况予以证明,亦只需声明变更之前的公司所持有之
债权债务,已转由变更后的实体负责其中所有相应的债权、债务事宜即可。如以公司名义借贷,那么在
更换法人之后,历史欠款仍按照约定由公司负担。,债务并非由法人直接承担,而是由公司整体负责。法人仅作为
代理者来处理涉及债务方面的事务。若法人并非股东身份,则他不会因变更而直接遭受经济上的损失。若是新法人身份为股东角色,即意味着该公司是从上一任公司手中接受而来,在此种情形下,尽管
股权转让协议已经设定了相关的规矩,但是如果原股东并未向新股东告知他们可能牵涉的债务问题,依据现有
法规,新股东仍然有权追究原股东对于这些未知债务的责任。所以在
公司法人合法转让之前,务必要对历史欠债事宜进行详尽调查,同时还要签订具有
法律效力的协议,明确划分原股东在清偿债务等方面应承担的具体义务和责任。
《
公司法》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
代表人依照
公司章程的规定,由
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
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