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
保险合同争议的几种途径包括:
1.友好协商:这是一种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和
合同条款规定,合同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之上,寻找共同点并化解分歧,从而达到自行解决争议的方式。
2.
仲裁解决:当合同双方就某件事件或者某个问题产生争议并且经协商无法达成共识之时,根据
当事人的申请,可以将案件提交给国家规定的仲裁机构进行公正裁决。
3.
司法诉讼:司法诉讼是依照法定程序提出请求,以裁判形式解决保险
合同争议的一种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保险法》第三十条
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保险人与投保人、
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合同条款有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合同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人
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