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国家,并未创设“没有
盗窃现金罪”这一
犯罪类型,仅有一项名为“
盗窃罪”的
罪名适用于此类案件的审理。
具体来说,该罪行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盗窃公私财物,其数额达到一定标准,或者在多个场合进行了
多次盗窃行为、对他人住所实施盗窃、携带武器实施盗窃,以及
扒窃等行为;
其次就是对这些行为施以相应的
刑事处罚,即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同时还可能需要缴纳
罚金;
最后,如果
犯罪行为严重到一定程度,则会被判处更为严厉的
刑罚,例如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甚至于,当犯罪行为极其恶劣时,可能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同时还需缴纳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通常情况下,盗窃公私财物的价值若在一千元至三千元之间,那么就可以被认定为法律规定的“
数额较大”;而当
盗窃金额达到了三万元至十万元、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的时候,就应该被视为“
数额巨大”和“
数额特别巨大”。
《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