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明文规定,若在
取保候审期限内,
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均严格遵循相关法律规范,
取保候审顺利完成之后,便可凭借解除了取保候审令状或相应法律文件前往银行领回所缴纳的
保证金。这就充分说明了保证金是完全具有合法的
退款可能性,并且绝不会遭到任何形式的扣押。因此,只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条款,那么在取保候审过程中所交付的
担保金钱,也就无须担心会面临被没收的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
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
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