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
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即由用人单位负责承担并向社会保障部门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主要存储在该
社保基金之中。这些宝贵的资金将被用于为那些满足相关条件的医疗花费进行结算与支付,例如门诊治疗以及住院治疗中的各项花费。
具体说来,从用人单位整体缴纳的
医保费用中,其中一部分会被直接划入到每位参保人的个人账户中,以此来支持他们在日常生活中的个人医疗支出需要;其余的部分将会被投入到构建职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工作中,其主要目的在于对所有的参保者的
医疗费用进行赔付与补贴。
因此可以明确得知,
医保卡中所储存的金额并非全部归个人所有,它更是为了支撑整个医保系统内部的医疗费用支付而存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