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符合相关法律规范的条件下,如果祖父母先行离世,其孙子孙女仍具备合法的
继承权。按照现行的法律规定,若被
继承人的子女早于其离世,则由该子女的直属晚辈血亲替代,享有继嗣
继承的资格。因此,如父亲在祖父母之前不幸离世,他们的孙子孙女得以作为
代位继承人,取得
法定继承祖父母遗产的权力,当然这并不影响祖父母自身预先订
立遗嘱,将其财产交付其他人员继承。
《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
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
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