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众多
法律纠纷中,个人
工资欠条无疑是劳动
仲裁过程中的重要依据之一。
然而,值得我们注意的是,虽然欠条本身能证明
欠薪事实,但是其并不具备直接的法律约束力。法律规定,如果涉及到
拖欠工资这类
劳动争议案件,受害方只需提供足够的
证据来证明与雇主存在劳动
雇佣关系即可,而举证主体即为雇主方;
此外,雇主本身也有为员工支付工资的义务和责任,这个责任主要体现在对于自身支付情况的书面登记与保留。具体而言,雇主要书面详细记录每位
员工工资的具体金额、发放日期、领取人以及领取人签字等信息,并且必须保持这些资料至少具有两年以上的历史档案以供查询。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
发生劳动争议,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