谅解书对案件的影响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在案件的调查阶段中,对于性质并不严重的
故意伤害案件,如果造成了
轻伤的结果,通过对
受害人进行适当的
赔偿,就有可能获取到对方的谅解书,然后将该文书
递交给办案机构,这样将有助于委托人为其
当事人请求
取保候审,甚至是撤销此案;
其次是在检察院的
审查起诉环节,涉事的被告人和
犯罪嫌疑人只有在符合特定条件且真正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之后,通过积极地对
被害人进行赔偿并且争取得到对方的谅解,同时被害人也愿意与之达成和解协议的话,那么他们就有可能得到从轻处理的机会。如果
犯罪情节较轻,那么检察官就有可能做出不
起诉的决定。
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当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真心实意地认罪,通过向被害人
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来获得被害人的谅解,而被害人又自愿与其达成和解时,双方当事人都有权选择和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
下列
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
民间纠纷引起,涉嫌
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
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
有期徒刑以下
刑罚的;
(二)除
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
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