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牌照已经发生变更,那么原本适用于该车牌号的保险便已失效。在此情况下,若车辆仍旧使用原有的保险且遇到事故需要申请理赔时,保险公司将有权根据相关规定拒绝提供
赔偿服务。因此,当您得知或发现自己的车辆牌照已进行变更后,请务必立即与所购买保险的保险公司取得联系并办理保险变更手续。
《汽车出行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十六条,投保人不允许解除汽车出行事故责任强制
保险合同。《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二十二条在交强险
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投保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办理交强险合同变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