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多数情况下,
刑事拘留期限被规定为不得多于十四日,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这并不意味着在
拘留期限结束之后,
当事人就必然能够得到释放。实际上,
刑事拘留是在
侦查阶段,对
犯罪嫌疑人实施的一种
强制措施,拘留期限的具体长度将根据每个案件的不同情况来决定。若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进行进一步的侦查工作,他们有权提出申请,要求延长拘留期限。在首次
拘留期间内,最长可达三十七日,其中也包含了向检察机关提请
批准逮捕的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
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
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
流窜作案、
多次作案、
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
不批准逮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