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争议事项,相关
当事人有权依照法律
法规之规定,选择
申请仲裁途径或向有
管辖权的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保险公司应严格按照法定标准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相应的
赔偿责任。
然而,若交通事故所导致的损失系因受害方
故意行为所致,则保险公司无需对此类损失进行
赔偿。在此种情况下,
侵权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义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
被保险人以外的
受害人人身伤亡、
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第三十条
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对赔偿有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