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完成
取保候审程序后,仍然存在着被重新收押至监狱中的风险。在此期间,必须严格遵循相关的法律规定,否则将会面临
拘留或
逮捕的
处罚。
另外,取保候审并不会导致对案件的调查、
起诉以及审判流程暂停或终止。
依据
犯罪的实际情况、性质、程度以及其潜在的社会危害性,人
民法院将依法进行审理,并在审慎权衡之后作出相应的判决。倘若最终判定为
有期徒刑甚至是
拘役的
刑罚,且未能获得
缓刑的宽恕,那么就必须按照法律规定,重新收监执行刑罚。
《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