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保险公司拒绝
赔偿,
被保险人有权在向法院提
起诉讼的过程中,请求保险公司承担支付利息的责任。
然而,该请求是否能够得到法庭的支持和执行,需依据主审法官的最终裁决而定。通常情况下,仅当保险公司本来就应当承担起赔付责任,或者投保人并未存在严重的投保过失行为,但保险公司却仍然拒绝赔偿、只愿意支付部分款项或者故意拖延支付时,被保险人才有权利寻求
律师的帮助,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并提出要求保险公司支付利息的诉求。
此外,如果保险公司拒绝赔偿是基于合理的理由,即被保险人所遭遇的风险事件并不符合
保险合同中的理赔条件,那么保险公司将无需支付任何利息,甚至可能连已经收取的保费都无法予以退还。
《
保险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投保人对
保险公司理赔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据保险合同约定或者与保险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
申请仲裁或者向人
民法院提起
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