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三十万元,扰乱金融市场秩序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以处于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刑罚,同时还需额外支付
罚金,罚金金额在二万元至二十万元之间。若涉及更为严重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人数超过百人,对社会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等,应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
《
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
(一)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
(二)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10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500人以上的;
(三)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
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250万元以上的;
(四)造成特别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
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数额,以
行为人所吸收的资金全额计算。案发前后已归还的数额,可以作为
量刑情节酌情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