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在住房租赁过程中,发生了火灾
意外事件,则需依据具体情况进行深度分析与判定。若该起事故乃因
承租方自身疏忽或不当操作所致,则应由其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倘若事故系由第三方行为引发,则可向该方寻求
赔偿;而若是由于住房内物品自然损坏或是合同约定由房东负责维修的设施出现问题,且房东未及时修复导致损失扩大,那么便应追究房东的法律责任。所谓“
房屋转租”,即指
承租人在
租赁期限内,将其所承租的房屋部分或全部再次出租的行为,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以联营、
承包经营以及合作经营等方式,将承租房屋交予他人使用,同时获取租金性质的保底收益者,皆属于房屋转租范畴。
《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经
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
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
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
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
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