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之规定,对于
开设赌场罪行之裁决主要取决于各种具体情况。倘若涉案人员的开设赌场行为较轻微,其有可能面临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
管制的
刑罚,同时还需缴纳
罚金。
然而,若该行为情节较为恶劣,则可能被处以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同样需要接受罚金的
处罚。
至于最终裁判结果的决定,必然要依赖于案件的所有已知事实与情节,这些元素包括了赌场的规模大小、营业持续时长、抽头渔利数额、参赌者数量以及对社会造成的潜在危害程度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
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罪】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