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经过审慎评估,法院一旦确认受理,便会将
起诉书副本送达至被告手中;
3.被告有十五天的时间来准备
答辩状,法院也会在收到答辩状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给原告;
4.若被告未能按时提交答辩状,并不影响案件的正常审理流程;
5.对于需要
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会提前三天通知相关
当事人,并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告;
6.法庭调查阶段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当事人陈述、告知证
人的权利与义务、
证人出庭作证、宣读未到场的
证人证言、展示
书证、
物证以及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等;
7.法庭辩论阶段则包括:原告及其
诉讼代理人发表观点、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进行反驳、第三方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表观点或反驳、各方之间展开辩论。法庭辩论结束后,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方的顺序征求各方的最终意见;
8.法庭辩论结束后,应依法做出判决。如在判决前能达成调解协议,仍可进行调解,但若调解失败,必须立即做出判决;
9.判决宣告。
《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
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
民法院受理
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
管辖。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
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