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罪所涉及到的
拘留期限,通常遵循
刑事拘留的普通规定,即最多不能超过三十七日。但请注意,此种情况仅限于公安机关若认定涉嫌犯人有必要性
逮捕并且需要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后方可实现。如果不幸后续遭遇逮捕,那么涉案人员将会被继续扣留直至法庭最终做出判决为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
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
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
流窜作案、
多次作案、
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
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
不批准逮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