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判定开设赌场罪的
量刑时,流水金额的确是其中一个重要参考因素,然而并非完全等同于其本身的金额大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之规定,涉及到开设赌场罪行的
量刑标准为:涉嫌犯该罪的
行为人将面临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
管制的
刑事处罚,同时还须承担相应
罚金;若情节较为严重者,则将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需要缴纳罚金。
至于流水金额达到四万元这一情况,可能会被视为情节相对轻微的情况,但最终的判决结果仍需依据整个案件的所有事实和情节进行全面评估,包括
犯罪所带来的不良影响、犯罪的初衷、犯罪的手法、犯罪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方式,以及犯罪分子的主观恶性程度、对罪行的认识及悔过表现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
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
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
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
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
境外的黑社会组织的人员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
违法犯罪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犯前三款罪又有其他
犯罪行为的,依照
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征:
(一)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二)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
(三)以
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四)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
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