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敲诈
勒索罪,受害者虽然有权利接受对方给予的
赔偿金,然而此举却可能被视为对
犯罪行为的默认或者是一种妥协,进而可能对案件的性质界定以及
量刑产生不利影响。在司法实践过程中,受害者接受赔偿金的行为很可能被视为对
敲诈勒索行为的一种弥补,从而对实施敲诈勒索的罪犯的
刑事责任产生影响。
然而,这并不代表受害者有权因此而取得敲诈勒索者所拥有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