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正式提交
取保候审申请时,申请人综述申请需求的申请书是必不可少的必要资料;
此外,申请人还需提供被
羁押人员的有效
身份证明文件,例如身份证件或者户籍簿;并且,保
证人为防止因故无法继续执行取保候审义务,务必同时出示自己的身份凭证以及经济状况证明,以彰显其具备稳定的经济来源以及优良的社会信誉;申报者此外还应附上与案件相关的所有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逮捕令、
起诉意见书等;
最后,为了确保取保候审的顺利进行,申请人还需提供
保证金收据或
保证书等形式的
担保方式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