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
刑法中,对于
破坏军婚罪的
诉讼时效设定为五年。
依据国家颁布的相关法律
法规,明知对方系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其保持
同居或缔
结婚姻关系的行为将被视为破坏军婚罪行,此类
犯罪情节严重者可处以最高三年
有期徒刑。因此,针对破坏军婚罪的诉讼时效也相应地设定为五年。
《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
徒刑、
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