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告主体为
赔偿权益人,在伤害事故中所涉之伤员本人即是。
依据
受害人身份信息,详细注明其生日、性别、族群、职业、居住地址以及通讯地址等相关事项。若涉及企业资产损失,则以该企业所有者作为原告主体。在死亡事故中,赔偿权益人为死者的
法定继承人们,即包括父母、配偶及子女在内的全体原告,同样需依据身份信息,逐一注明其生日、性别、族群、职业、居住地址以及通讯地址等相关事项。
2.被告主体为
赔偿义务人。
3.明确且具体的
诉讼请求,具体项目可参照本网站
诉讼指南栏目中的交通事故计算表格进行填写。
4.事实与理由部分:可依据交警部门所认定的事故实际发生过程进行阐述,或者根据个人掌握的事实情况进行描述。
同时,需详细说明交警部门对于事故的判定结果、受害方的治疗状况、
财产损失情况、事故发生后
肇事方支付款项的情况、肇事车辆购买第三者责任保险的情况等等。
5.诉状落款处,由赔偿权益人签字或加盖印章。若为伤害事故,则由受害人亲自签署;若为死亡事故,则由作为死者
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共同签署;若以企业为主体提
起诉讼,则由企业加盖公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条件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
民法院受理
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
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