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开设赌场罪中赌资数额的规定并无一个固定的金额标准,而应根据实际情况由司法机构进行全面、充分的考量。
如若涉及到的赌资金额已达到了10万元,那么就很有可能构成了开设赌场罪。
然而,具体应否被认定为
犯罪行为,还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中的相关法律
法规及司法解释加以明确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
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
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
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
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
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
违法犯罪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犯前三款罪又有其他犯罪行为的,依照
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
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属于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
(一)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二)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三)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的;
(四)法律、司法解释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