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非仅仅只需要您个人的那一页户口本便能够领取
结婚证书。诚信而论,申请领取结婚证书时,您恰恰需要提供整本户口本以供核对及审查。根据现行相关
法规,婚事
当事人应向
婚姻登记机关
递交包括其本人户口簿、有效
身份证件,以及亲自签署的无配偶声明书,另附上关于个人与伴侣间无
直系血亲排除并无三代以内
旁系血亲关系的书面确认声明等所有必要文件才可顺利完成
结婚登记手续。
《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
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
户口所在地的婚姻
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
对当事人符合
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