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被准予取保候审的人员未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
法规及法庭要求,他们所交付的
保证金可能将被施以没收、同时部分或者全部的强制性措施则应得到相应调整,甚至可能导致其被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比如,倘若涉嫌人在被
取保候审期间故意逃避司法侦查或者审判程序,且
情节严重者,法庭有权撤销先前给予的取保候审措施,并对其实施
逮捕。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71条)之规定,被准予取保候审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若有任何
违规行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
民法院可依据情节的轻重程度,分别采取罚款、
拘留等
处罚手段;对于情节特别严重者,法庭还可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一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
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
伪造证据或者
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