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盗窃行为不符合
盗窃罪构成条件的情形包括但不仅限于下述几点:
首先,对国家机关、军队、银行和博物馆、纪念馆、档案馆以及重要军事设施、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等具有特殊性质物品进行盗窃,即便未能触及法定数额或者缺乏其他严重情节,也不应当被认定为盗窃罪;
其次,对于珍贵文物、濒临灭绝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国家级保护植物及其制品等特定物品实施盗窃,即使尚未达到法
定金额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同样不应被视为盗窃罪;
再者,若盗窃他人财产,尽管未达法定数额,且
行为人并无
非法占有的意图,甚至已经将所盗财物归还失主,且未给失主带来实际损失,此种情况亦不应被判定为盗窃罪;
此外,如果盗窃行为并未达到“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
扒窃”等特殊情节,同时也未达到法定数额,那么这种情况也不应被视为盗窃罪;
最后,若盗窃他人财产,虽然未达法定数额,但行为人年龄在16岁至18岁之间,或者属于聋哑人士、盲人,或者由于生活困窘而实施盗窃,且未产生严重后果,此类情况同样不应被视为盗窃罪。
另外,如果盗窃他人财产,虽未达法定数额,但行为人年满75岁,或者属于精神病患者,在无法辨识或控制自身行为时实施盗窃,此类情况也不应被视为盗窃罪。
最后,如果盗窃他人财产,虽未达法定数额,但行为人有
自首、
立功、
赔偿损失、获得
受害人谅解等情节,根据法律规定,可以依法予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
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处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