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常情况下,
丧葬费用应由各
继承人平等分摊。然而,若各位继承人对于丧葬费用的
分配比例能达成共识并形成书面协议,亦可依据该协议进行分配。需要注意的是,丧葬费特指针对在职员工
因工死亡或是因工残疾
退休之后死亡时,开展相关丧葬事宜所需的一次性费用。在法律层面,丧葬费被认定为遗产的一种。根据现行
法规政策,
个人财产按照以下
法定继承顺位进行分配:首先是
第一顺位:即配偶、子女以及父母;其次是第二顺位: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在具体执行过程中,第一
顺位继承人优先享有
继承权,只有当第一顺位的继承人都无法
继承之时,才会轮到
第二顺位继承人进行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
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
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
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
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
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
同父异母或者
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