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日
拘留所产生的后果究竟会否造成
案底?
根据相关
法规,被公安机关执行五日拘留确实将致使
当事人留有一份
违法记录。不过这并非
犯罪记录,而是针对特定
公共安全方面的
违规行为作出的记录,未经司法机关批准,他人不得随意进行查阅。虽然这份记录可能会对当事人日后的社会活动带来或多或少的影响,譬如在某些领域(比如就业和教育)中,可能会受到限制,但一般情况下并不会严重到阻碍当事人正常的生活轨迹。
值得一提的是,
刑事拘留与
行政拘留两者间存在本质区别。它是
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
强制措施,而后者则属于
行政法范畴内的惩罚方式。所谓的案底,实际上是源于一套完整的犯罪记录体系。仅当某个
行为人被确认为有罪时,司法机构才会把这些信息录入该系统,进而形成案底。
然而,即使某人因为涉嫌
刑事犯罪而遭受到刑事拘留,其最终状况仍存在多种可能性,包括但不限于解放入狱、采取
保证金保留方式或者实施强制
监视居住。简而言之,倘若行为人最终被判无罪,那么他/她将无任何犯罪记录的痕迹,因此也就无法产生案底。
《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
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
犯罪、
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
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
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
伪造证据或者
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
流窜作案、
多次作案、
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