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实如此,
刑满释放人员自重获自由之日起便不再受制于任何
司法机关的监管限制。但如果被法院判定为承担实质性
处罚责任的
犯罪者,他们则需遵守看守所或监狱的相关规定并在此执行重新改造及教导的过程,这便是我们常说的“服刑”。不可否认的是,所有的
刑罚都有其相应的惩罚期限,当刑期期满之后,患者才得以回归自由。这样的人群便被广泛地称之为“刑满释放人员”。
《
监狱法》第三十六条
罪犯释放后,公安机关凭
释放证明书办理户籍登记。刑满释放后定期配合派出所和社区工作人员的帮教工作,汇报思想、生活、工作等方面的情况,如有困难,请向工作人员提出。